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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商业论文(元宇宙发展研究报告)

互联网转载2024-09-20 11:36 未详
再造元宇宙秩序体系。元宇宙所搭建的秩序体系,作为一种不完全契约,构建一套良性的社会运行规则和价值交换体系,重点在于对事前的权利(包括再谈判权利)进行机制设计或制度安排。元宇宙并不是与现实世界完全隔离的虚拟空间,因此,社会运行规则和价值交换体系的设计需要考虑与现实社会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元宇宙商业论文

[11]赵精武:《“元宇宙”安全风险的法律规制路径:从假想式规制到过程风险预防》,《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再造元宇宙秩序体系。元宇宙所搭建的秩序体系,作为一种不完全契约,构建一套良性的社会运行规则和价值交换体系,重点在于对事前的权利(包括再谈判权利)进行机制设计或制度安排。元宇宙并不是与现实世界完全隔离的虚拟空间,因此,社会运行规则和价值交换体系的设计需要考虑与现实社会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宇宙作为一种时空结合体,包括一切可观测到或在理论上可以观测到的存在及存在形式,它按照从上到下递次包含的关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最高维度的广义自然世界(宇宙)、中间维度的人类世界以及由人类所创建的虚拟世界。不同维度的区别可以通过四个指标来衡量:创生驱动力、存有度、环境依赖度、风险度(见图2)。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重大突发事件中知识传播对社会共识的作用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VYJ01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张新俏对本文亦有贡献)

元宇宙秩序体系的构建首先要考虑权利的机制设计,包括对个体的权利进行保护和规定,以及权利的行使和再谈判的机制安排。在元宇宙中,个体的自由、隐私、安全等权利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建构平台规制体系,限制元宇宙的技术平台权力,让这些平台仅仅提供物理、地理、事理层面的基础设施上,而不再直接干涉个人的身份数据,保障个体在元宇宙中的生存权、隐私权、自由权等。

元宇宙发展研究报告

[8]程恩富、王爱华:《数字平台经济垄断的基本特征、内在逻辑与规制思路》,《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5]喻国明、吕英培、陈肯:《元宇宙中的人:连接的升维与身体的深度媒介化》,《教育传媒研究》,2022年第6期。

[12]董军、程昊:《大数据时代个人的数字身份及其伦理问题》,《自然辩证法研究》,2018年第12期。

杜智涛,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导,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媒体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方向为新媒体与网络传播、知识传播。主要著作有《面向精细化治理的城市画像:构成要素与应用体系》(论文)、《知识动员:促进社会共识及社会协作的新路径》(论文)、《从需求到体验:用户*知识付费行为的影响因素》(论文)、《社会期待下的集体行动:媒介接触对公众*疫苗接种意愿的认知建构研究》(论文)等。

元宇宙的“软基建”应该着眼于三个层面:一是元宇宙作为存有系统,其风险及其治理问题,包括系统存在的基础,如何定义它的风险,从哪些方面去规避它的风险。二是元宇宙价值系统的建构问题,如何在这个系统中构建一种良性的社会运行规则和价值交换体系。三是元宇宙的人生系统问题,需要关注人的身份、*和心理问题在该系统中的实现方式(见图1)。

宇宙奥秘探索论文1500

[7]李保艳、刘永谋:《元宇宙的本质、面临的风险与应对之策》,《科学·经济·社会》,2022年第1期。

科学家愈来愈多地认为宇宙中存在着暗物质和暗能量,甚至推断普通物占4,暗物质占23,暗能量占73,但尚无法证明暗物质和暗能量的构成。一些科学家认为暗物质和暗能量是宇宙最原始或固有的‘东西’。暗能量也被认为是‘宇宙常量-拉姆达’(CosmicConstant—λ)。

“气本论”是由张载开其端,其后经过朱震、罗钦顺、方以智等人的阐发,到王夫之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体系,持“气本论”的学者在阐发易理时有一共同特征,即以阴阳二气的变化法则解释卦爻象的形成及变化,进而以二气说解释卦爻辞与卦爻象之间的关系。

统计数字显示,从全国范围看,*所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并不大,为3.6%~3.7%。此外,*市用于奥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约2800亿元,7年年均400亿元。不到全国每年固定资产投资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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